影視公司涉嫌逼少女賣淫續:稱性行為是溝通方式
來源:京華時報 發布時間:2009-05-06 11:44:08
去年5月,自稱“90后賤女孩”的包包、阿紫在博客上舉報稱,“北京源源影視工作室負責人胡衛東,以‘進入影視圈’為誘餌,組織包括自己在內的多名懷有明星夢的年輕女孩向‘投資人’出賣身體?!?/span>
昨天,涉嫌組織賣淫、引誘未成年人聚眾淫亂等罪名,胡衛東及其兩名幫兇被押入海淀法院受審。
庭審時,聽到胡衛東“我認為影視圈都在床上溝通”的謬論后,檢察官痛斥其以“明星夢”引誘未成年人賣淫。
■現場 “90后賤女孩”未出庭
昨天9點不到,媒體記者已經將法庭一半的旁聽席位坐滿。
本案的被害人兼舉報者包包和阿紫(雙胞胎姐妹)未出庭,她們兩人的經紀人天藍到庭參加了旁聽。當有記者提出采訪請求時,天藍表示,姐妹倆覺得近期的一些報道沒有按照她們想象的樣子去報道,因此不愿再接受記者采訪。
9點半左右,胡衛東、孟慶波和孫巧被帶入法庭。
第一被告人胡衛東今年40歲,河南人,對外自稱“魏東”。胡個頭不到1.70米,留著小平頭,說話邏輯性很強。在回答法官的提問時,他顯得有備而來,不但對檢方指控的罪名一概否認,還經常跳出法官的問題轉而闡述自己那一套“影視圈如何如何”的理論,因此多次被法官拉回正題。
第二被告人孟慶波35歲,遼寧人,北京模特藝術發展促進會副會長,并化名“孟志邦”。檢方指控,就是他充當“星探”四處物色女孩,并為她們聯系所謂的投資人。
第三被告人是27歲的孫巧。起訴書顯示,相貌清秀的她也是被胡衛東“洗腦”的女孩之一,但最后擔任該工作室的影星經紀人,并成為胡、孟兩人犯罪的幫兇。
檢方指控胡衛東等人的罪行有兩項。其一是,2007年9月以來,胡衛東等人在源源影視工作室內招募多名女孩,以要進入影視圈就要遵循“潛規則”為幌子,組織她們以“拉投資”為名對外賣淫,所得財物由工作室與個人五五分成。
其二是,2007年10月,胡衛東、孟慶波引誘當時17歲的雙胞胎姐妹包包和阿紫在一家賓館淫亂,兩人還先后與包包、阿紫發生了性關系,并全程錄像。
檢方據此認定,胡、孟兩人分別構成組織賣淫罪、引誘未成年人聚眾淫亂罪;第三被告孫巧則構成協助組織賣淫罪。
■焦點 主犯否認組織賣淫
昨天,面對檢方的指控,第一被告源源影視工作室負責人胡衛東當庭表示異議,堅持認為自己無罪。
“我和女孩是共同發展”
胡衛東說,他創辦影視工作室是為那些有意進入影視圈的女孩提供機會。其間,他為送女孩們去專業院校進修、學習做了很多工作,甚至還寫了大量的商業計劃書、電影劇本、投資計劃書等,以便找到投資后拍攝影視劇。
他稱,他并沒組織女孩們賣淫。按照分工,女孩們出去拉投資,他在工作室運籌帷幄,“我們之間是相互合作、一起奮斗的關系”。
公訴人則出具證據證實,事實上,該影視工作室一共招募了上百名女孩,卻沒有一部影視作品問世。女孩們所拉的所謂“投資人”,也很少有與影視圈沾邊的人。
“收的都是贈禮”
法庭材料證實,按照該工作室的規矩,女孩們出去與“投資人”發生性關系后,每次收到的錢少則千元,多則數萬,都要和工作室五五平分。
昨天,胡衛東解釋稱,女孩們出去見“投資人”,雙方并沒約定最低金額,有的甚至沒要錢。女孩收到的錢物都是“朋友之間的贈禮”,因此并不是賣淫。
公訴人隨后指出,胡在法庭上的供述不真實。因為他此前曾供述稱,他曾教授女孩們出去后怎么跟對方周旋。比如以“去上學需要學費”、“要交房租”等借口,跟對方張口要3萬元學費、2萬元房租等。大方的“投資人”,一般都會滿足其要求。
“拍視頻是個人愛好”
據悉,工作室的女孩之所以被胡衛東控制,很多是因為有把柄在他手上,這就是胡衛東錄制的他和孟慶波與女孩們的性愛視頻。
包包和阿紫也有視頻在其手上。包包曾作證言稱,開始她們并不同意胡給她們拍攝視頻,但胡告訴她們,既然進了影視圈,就要走出這一步,“你躲也躲不了”。姐妹倆被“洗腦”后,認為視頻只存在電腦里,也就同意了。
第三被告孫巧也稱,她就曾幫胡拍攝過性愛視頻,以此控制女孩們。昨天,胡衛東則表示,拍攝視頻并不是為了控制她們,而是出于“個人愛好”,是“受到網上那些視頻的影響后,為了滿足自己的獵奇和虛榮心”而拍攝的。
昨天,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對話主犯
“我認為影視圈都在床上溝通”
記者:你哪年開始在影視圈工作的?
胡衛東:我1988年來北京發展,接觸了一些影視公司后開始涉足影視圈。
記者:你所說的影視圈“潛規則”是指什么?
胡衛東:藝人就是交際花,需要人脈關系和社交關系,你認識什么人,就決定了你在圈里的發展前途。女孩在影視圈發展,都需要付出。
記者:這種“付出”指的是什么?
胡衛東:我們工作室的女孩都是十七八歲,她們現在的本錢就是青春和外貌。藝人本身就是商品,但是我認為女孩應該盡可能避免與投資人發生關系,否則身價就貶值了。
記者:你認為怎樣能夠得到投資?
胡衛東:靠專業知識和詳細的投資計劃啊。其實,我也不希望我的女孩和投資人發生關系,但我無法駕馭她們,她們在一些場合下容易把持不住自己。比如,投資人做出某種承諾的話,有的就主動獻身了。
記者:那你本人為什么要和女孩們發生關系?
胡衛東:這個問題很尖銳,但是我還是要回答你。我和她們發生關系,是因為我們今后要一起工作,而且要一起談到這個(性),發生關系是對一個人整體的了解,以便彼此更好的溝通。我認為,在影視圈里,性行為已經成為很普遍的溝通方式,大家都在床上溝通……上床真的不算什么,很多導演都這么干。
記者:你前后有過多個女友,而且和這么多人有性關系,你的女友對此怎么看?
胡衛東:我的前女友就是認為我做影視圈,比較色,才離開了我,但是我認為,這是她對感情的理解、對影視圈的理解比較膚淺,才會這樣想。
記者:包包、阿紫當時還未成年,你難道沒有任何愧疚之心嗎?
胡衛東:在道德上有一點對自己的自責……所以我承受不了這個壓力,在案發后潛逃了。但我認為,包包和阿紫報案,是因為她們新簽約的影視公司在幕后指使和炒作。我們兩個公司存在矛盾,對方就用這個來報復我。
■對話經紀人
“哪個藝人沒有負面新聞”
記者:包包和阿紫現在在忙什么,能否接受采訪?
天藍:每人出了一本書。她們好不容易忘了那段經歷,現在不想接受采訪。
記者:胡衛東說包包和阿紫舉報他是同行之間的報復,是為了炒作,是這樣嗎?
天藍:我們根本不認識胡衛東這個人,更說不上報復,他這樣說是在盡力為自己狡辯?,F在源源工作室明顯已經觸犯了法律,既然走了法律程序,沒有必要再繼續說什么炒作的事情。
記者:包包和阿紫是怎么加入你們公司的?
天藍:2008年2月她們到我們公司找實習機會,公司發現兩人文筆還不錯,就決定往出書的方向發展。
記者:她們為什么突然爆出在源源的這段經歷?
天藍:她們最開始沒有說在源源的經歷,公司后來在網上發現了兩人在源源影視拍攝的泳裝照片后問她們,她們才告訴我曾和源源簽過合同,對方是一家騙子公司。
記者:兩人在博客上的舉報是否經過公司同意?不擔心有負面影響嗎?
天藍:包包和阿紫的照片后來被源源影視登在了網站上,作為招徠女孩的招牌,她們才決定在博客上舉報源源影視工作室,請示公司后得到了同意。哪個公司的藝人沒有負面新聞?有的人還自己制造負面新聞呢。
記者:很多人認為此事公布有助于擴大包包和阿紫的名氣,是這樣嗎?
天藍:反正是制止了犯罪,不管影響如何。
■檢察官
“潛規則”難改罪名
針對胡衛東的荒謬理論,檢察官反駁稱,從一開始,胡就以“明星夢”為誘餌,引誘這些女孩接受所謂的“潛規則”,借此玩弄女孩的身體;此后,他又組織引誘這些女孩向投資人出賣身體,借此從中分成。
“這些行為已構成了引誘未成年人聚眾淫亂罪、組織賣淫罪。無論其用什么樣的理論來辯護,都改變不了其犯罪的性質?!?/span>
■包包、阿紫父親
面對提問沉默不語
昨天,記者撥通了包包與阿紫父親高國(化名)的電話,他不知道此案已開庭。當記者問他是否知道胡衛東時,他沉默了半天,聲音低沉地說“還是不要問我了吧”。隨后,他掛斷了電話。
高國是本市一名普通職工。此前,他在接受調查時表示,兩個女兒職高畢業后就出去租房子住,不怎么回家。2007年7月,學校打電話說兩人沒參加實習,也聯系不上時,他才知道女兒壓根沒參加實習,但他和妻子也問不出女兒在外面做什么。
此后不久,胡衛東以包包和阿紫朋友的身份找上家門,要和他簽“培養兩人進影視圈”的協議,他沒簽。直到網上出現大量報道后,夫妻倆才知道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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