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非農村公路客運加收燃油附加
來源:廈門物價局 發布時間:2008-07-22 18:56:15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和福建省交通廳文件精神并報請省政府同意,決定自2008年8月1日起,啟動我省油運價格聯動預案,加收非農村公路客運燃油附加,具體辦法如下:
一、全省非農村公路汽車旅客運輸在現行基準票價和2007年11月2 0日加收燃油附加的基礎上,再加收燃油附加0.01元/人公里,現行汽車旅客運輸基本運價率和各車型運價率不變。
二、全省城市公交、農村公路汽車旅客運輸(即農村道路客運,含島際和農村水路客運)價格不作調整,仍按現行票價執行,城市公交按現行國家政策規定繼續由中央財政給予補貼;農村公路汽車旅客運輸(即農村道路客運,含島際和農村水路客運)增加的油價支出由中央財政給予全額補貼。
三、出租汽車價格暫不作調整,仍按現行價格規定執行。出租汽車增加的油價支出,由中央、省和設區市財政按省政府決定的補貼標準發放,以消除油價調整對出租車行業的影響。
(商品價格處 王錦明)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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