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圖書的財產物權將得到法律的保護
來源:廈門小魚網 發布時間:2016-07-25 1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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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7日,在民法典中起統率性、綱領性作用的民法總則草案首次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草案第一百零四條規定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并明確法律規定具體權利或者網絡虛擬財產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定。此外,草案第一百零八條第二款第八項還規定,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同時列舉了作品、專利、商標等9種客體,其中包括“數據信息”。
????? 在信息社會中,各類數據、賬戶、電子圖書以及網絡游戲裝備等都屬于網絡虛擬財產,怎么確定虛擬財產的權屬,如何保護網民的虛擬財產就顯得尤為重要和迫切。然而,一直以來我國都缺乏對此領域的權屬界定和法律建構,令越來越多有關虛擬財產糾紛的處置陷入尷尬境地。此次草案對虛擬財產物權客體的表態,以及將“數據信息”納入知識產權保護范疇的做法,被認為將開啟對虛擬財產立法保護的序幕。
明確虛擬財產的物權歸屬是法律評判的基礎
????? “這個規定是民法總則草案中的突出亮點。”對于上述草案中關于虛擬財產保護的內容,中國人民大學教授、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楊立新做出了高度評價。
?????? 楊立新表示,草案讓保護公民的虛擬財產有法可依,為涉及網絡虛擬財產糾紛的案件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他還以網絡店鋪的轉讓為例,進一步說明了草案的意義。“網絡店鋪的ID是由電商平臺提供的,那么電商平臺和網絡店鋪店主之間是一種怎樣的關系呢?是贈予、轉讓還是租賃?”如果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網絡店鋪這一虛擬財產的物權歸屬,那么當電商平臺和網絡店鋪經營者發生糾紛時,就沒有統一的尺度去評判。
電子圖書的財產權屬性確立有助于保護作者的權益
????? 如楊教授所說,網絡店鋪的ID是由電商平臺提供的,那么電商平臺和網絡店鋪店主之間是一種怎樣的關系呢?是贈予、轉讓還是租賃?”如果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網絡店鋪這一虛擬財產的物權歸屬,不僅在發生糾紛時沒有統一的尺度去評判,而且電子圖書作者的權益無法完整的得到保護。比如,目前亞馬遜、當當所銷售的電子書,銷售的流轉從平臺到讀者,只是授權閱讀模式,讀者并沒有真正的擁有電子書,也就是說讀者并沒有購得該電子書的所有權。事實上,在授權的模式下,亂象叢生的現象歸結為以下的三個問題一直沒有得到根治。一、對于出版社而言版權無法有效保護,結算無據可依,過于依賴平臺商,喪失主動權。作者利益受損,版權獲取難度高;二、平臺商無法控制拷貝數量,1個用戶多個拷貝共存,侵犯著作者權益;三、對于消費者來說只能購買到電子書的閱讀權,非所有權,無法自由支配。盜版泛濫,難于形成付費習慣。因為對于消費者來說,這是一錘子買賣,閱讀完之后沒有再利用的價值,哪怕想紙質書樣一柜子一柜子擺在書房的虛榮滿足感都沒有,各方面嚴重地打擊了消費者的購買欲望。然而,電子圖書在財產權屬性明確了情況下,能得到法律的保護。那么電子圖書跟傳統的紙質書一樣,可以館藏,作為自己財產的一部分,不僅彰顯學識和身份,更方便自己隨時使用,抑或是贈予他人、轉讓、租賃等支配權。因此,只要電子圖書的財產權確立,以上三個問題就根治了兩個。至于平臺商無法控制拷貝數量這方面,在電子圖書界早已經有比較成熟的技術和解決方案。廈門簡帛科技早在2014年就推出了創新的DRM技術,以確保出版商對內容拷貝在互聯網空間的全面管理為己任,保證復本的唯一性。把電子書從生產制作到平臺銷售,再到消費者的流轉中最重要的拷貝唯一性給解決了。這對電子圖書行業來說是福音,對電子圖書的健康發展有著跨時代的意義。
呼吁虛擬財產法律體系尚需加快構建
????? 相比之下,美國、德國、韓國等一些國家在虛擬財產保護上走得更快一步。2010年11月1日,美國俄克拉荷馬州通過了一項法律,將上傳的數字相片、往來的電子郵件等虛擬財產納入到了遺囑執行范圍中。在德國,數字遺產是按照普通繼承財產統一管理的,在認證有金錢價值時,在死者死后10年內,其數字遺產的財產權都會受到法律保護。韓國則直接將虛擬財產認定為財產,屬于物權法上的“物”,具有物的屬性。因此,在韓國法律中,虛擬財產的性質與銀行賬號中的財產本質上并無差別。韓國把虛擬財產等同于“電子貨幣”。
????? 相比國外的經驗,草案關于虛擬財產的物權規定顯得姍姍來遲。而且,在一些業內人士看來,草案對一些虛擬財產的概念還未厘清。重慶大學國家網絡安全與大數據法治戰略研究院院長齊愛民撰文表示,作為因應大數據時代來臨的基礎立法概念,草案關于“數據信息”的規定讓我們看到了民法典的時代性,為大數據產業發展和大數據交易開展奠定了法律規則的基礎,但草案中的“數據信息”是一個同質重復的不當概念。
????? 齊愛民指出,“數據”和“信息”不僅是稱謂不同,而是有獨立的外延和內涵的不同概念,但是相互具有關聯性。因此,齊愛民建議民法總則在審議時應摒棄“數據信息”這一不當概念而使用“數據”作為立法概念。
????? 雖然草案明確了虛擬財產的物權,但在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國內知名互聯網律師趙占領看來,虛擬財產的定義還需要進一步的法律解釋。“什么是虛擬財產,又有哪些虛擬財產能夠受到法律保護,這些都需要進一步確認。”趙占領表示,個人微博賬號、游戲裝備、網站積分等許多虛擬財產的價值都無法衡量,因此在發生糾紛時也難以確定金額,也就難以定罪,這也正是需要法律進一步解釋和規定的。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宗玉則直言,即使民法總則審議通過,虛擬財產的保護也存在著許多現實問題。“第一是誰管,在虛擬世界中,很多虛擬財產由網絡平臺發行或提供,如果出現了糾紛,作為利益相關者,平臺能否管理好?第二是怎么管,虛擬財產往往儲存在用戶的賬號中,如果賬號持有者不愿意公開信息,那么就無法查證。”王宗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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