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緊急通知加強全國流感監測
來源:中廣網 發布時間:2009-08-12 17:17:28
具體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及時掌握流感的流行趨勢和病毒變異情況,科學制訂和調整我國流感防控策略,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指示精神,我部于2009年5月在全國范圍內啟動了擴大流感監測網絡項目。項目實施以來,各級衛生部門積極行動,流感監測工作取得了一定進展。但是,各地工作進展并不平衡。為切實推進全國流感監測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流感監測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對擴大流感監測項目的組織領導。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及各網絡成員單位實行主管領導負責制,明確分工、責任到人,確保人員、經費、培訓、設施設備、試劑耗材等及時到位,保證各項監測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對轄區內哨點醫院及網絡實驗室的培訓、督導和考核工作(督導方案見附件1)。認真梳理和解決轄區內流感監測工作存在的問題,對工作薄弱的單位要予以重點支持,確保2009年8月15日前,全部556家哨點醫院、原有63家網絡實驗室及第一批新增161家網絡實驗室必須全部開展工作。8月30日前,所有411家網絡實驗室必須全部開展工作,如哨點醫院對應網絡實驗室不具備檢測能力,其采集的標本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統籌協調,安排轄區內其他具備能力的網絡實驗室進行檢測和網絡直報。9月30日前,所有網絡實驗室必須具備核酸檢測能力并開展工作。
8月下旬我部將組織對重點省份項目工作進行督導,并將各地工作進展通報各省級人民政府。
三、各網絡單位應嚴格按照我部下發的《2009年擴大全國流感監測網絡項目管理方案》要求,及時、準確、高效地做好各項監測工作,認真做好監測工作的日報工作。
四、啟動各地流感監測管理周報工作。自2009年8月14日起,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于每周三12時前將上周流感監測網絡項目周報表(附件2)報我部。傳真:010-68792554或010-68792514。同時將電子版分送以下信箱:shiying@moh.gov.cn;。經我部評估后,各項監測工作達到要求的省份可停止周報。
聯 系 人:衛生部疾病預防控制局時穎
聯系電話:010-68792364
附:全國流感監測網絡工作督導方案
一、督導目的
(一)評估各省(區、市)流感監測網絡組織、管理工作,經費、設備、培訓等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評估哨點醫院和網絡實驗室監測能力、工作開展情況和工作質量。
(三)了解督導省(區、市)流感監測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
二、督導時間
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對轄區流感監測工作進行督導;衛生部8月下旬開始組織開展對重點省份的督導。
三、督導內容
(一)流感監測工作的管理現狀和存在問題。
1。了解衛生行政部門對流感監測網絡項目的組織管理情況,包括下發有關流感監測文件、召開部門協調會議等。
2。了解各項流感監測經費下撥和設備配置情況。
3。了解各省(區、市)流感監測培訓、技術指導工作完成情況。
(二)哨點醫院工作開展情況。
1。了解哨點醫院監測診室的醫務人員對流感樣病例(ILI)定義、監測病例來源、報告時間的掌握程度。
2。了解是否按要求設置監測診室及開展監測工作時間。
3。抽查某一時間段流感樣病例登記表,考查病例與定義符合情況,數據與網絡報告數據的一致程度。
4。了解監測診室醫務人員對標本采集對象的判斷原則、對標本采樣條件、器材以及標本運輸條件的掌握情況,現場操作采樣方法。
5。核查流感樣病例標本采集登記表,核查采集鼻咽拭子標本的數量及送檢時間等情況。
6。了解哨點醫院利用“中國流感監測信息管理系統”報告監測數據的及時性和存在的問題。
(三)網絡實驗室工作開展情況。
1。了解網絡實驗室生物安全條件、硬件設備配置情況。
2。通過考察技術人員現場操作,了解其對流感病毒分離(MDCK細胞或雞胚分離方法)和鑒定試驗技術的掌握程度。
3。了解網絡實驗室對毒株送檢條件、原則的理解,保存和運送條件的掌握情況。
4。了解網絡實驗室是否建立保存流感實驗室檢測的操作程序、監測方案等技術文件;實驗室檢測數據和工作日志的保存和管理。
5。利用“中國流感監測信息管理系統”報告監測數據的及時性和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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