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法院否認飚車案被告以替身出庭(組圖)
來源:南方日報 發布時間:2009-07-28 13:51:57

備受公眾關注的杭州“5·7”交通肇事案,被告人胡斌一審被判有期徒刑3年。消息經媒體廣泛報道后,許多網友將被告人胡斌在法庭受審的新聞組照與之前的照片比對,覺得外貌差異較大。他們質疑胡斌是替身出庭,甚至聲稱“真人已逃到外國整容”。昨日,又有網友聲稱人肉搜索出胡斌的替身是一個名叫張禮礤的“的哥”,令網絡再度沸騰。
網友對比照片懷疑胡斌用替身
判決次日,《杭州飆車案胡斌貌似替身》、《受審的杭州飆車案主犯竟然是替身?》等帖子在社區風傳,引來大量網友的關注留言,發帖者言之鑿鑿,“受審的‘胡斌’竟是一個替身,中國媒體在廣傳有關消息的時候竟然都沒看出來,實在是可悲。”
發帖者將胡斌法庭上受審的照片與事發現場胡斌的捂臉照、人肉搜索出的胡斌生活照放在一起比對,質疑“法庭上的胡斌和飆車肇事的胡斌是不是一個人?”在網上,覺得“不是同一個人”的幾個帖子有8873人支持,130人反對。
社區有人撰文《杭州飆車案被告胡斌是不是本人?》的文章,通過照片比對從體貌特征上做了分析———“一個瘦的,一個微胖,瘦的喉結很明顯,胖的就沒有,還有就是眉毛,瘦的黑的濃點,胖的淡點。可能是光線原因,可是2條眉毛的距離差太多了吧。”
網友zhoncv分析,駕車的一個基本生理要求應該就是視力保障吧,沒可能駕車不用戴眼鏡,上法庭就要戴了吧。
也有網友仔細比對照片的耳朵和下頜骨,認為“應該是同一個人”。
人肉搜索揪出疑似替身照片
連日來,在“胡斌吧”中,網友們發起了一輪又一輪的人肉搜索。通過搜索,網友指出,庭審中胡斌被頂包了,頂包的人是張禮礤。
網友“我有錘子在腰間”發布的《胡斌替身案主角張禮礤已被人肉出來了,有圖有真相!》的帖子被論壇置頂,樓主說:“杭州交通肇事案犯胡斌的替身張禮礤被人肉出來,無疑在替身迷霧上撕開了一道大口子。”樓主隨文還附上了疑似替身張禮礤的照片,并與庭審中胡斌的照片進行對比。
當地媒體記者致電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叫車中心。接線人員經過查找,在登記系統中沒有查到名叫“張禮礤”的司機,“不過中心只有車主的資料,如果是車主自己聘請的輪班司機就查不到了”。
“潛逃整容說”與“替身說”相互印證
早在今年5月10日,就已經有網友傳出胡斌已經做好假身份證,準備逃往韓國去整容的消息。
當時的帖子說,“聽說小胡昨天已經連夜逃到北方了,假身份證都弄好了,等著去韓國整容,回來又是一條好漢。這里有交警拖個10個工作日,等到判刑估計要3個月后,所以有足夠的時間,胡父母就可以找一個長得像一點的人來頂罪(估計只要花個100萬以內絕對搞定),到時候判10年也可以,反正關在里面的不是小胡了。”
替身說一出,網友們又翻出之前的潛逃整容說“相互印證”,不少網友覺得“大有可能”,“當地公檢法為何不用科學依據說話?當然最好這一切過程應該有網友代表參與,全程進行公證和監督,甚至有必要實現異地司法檢測以防作假”。
審判長細節佐證被告是胡斌本人
判決次日,記者致電杭州西湖區法院該案的審判長潘波,其斷然否定了這一傳聞。“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你,就是胡斌本人,不會錯的。公檢法都在場,怎么可能弄錯?更不可能讓他逃走。如果是這樣,簡直是司法部門的一個笑話。”
昨日下午,就網友聲稱人肉搜索到胡斌替身一事,潘波再度回應本報記者稱,庭上的就是胡斌,“這是毫無問題的,一些網友的懷疑比較無聊、可笑。”至于網友說胡斌變胖,潘波稱,變胖在看守所是比較常見的,“吃了睡睡了吃,很容易會胖,我看過里面的人很多都是白白胖胖的,虛胖。”
他又提到3點細節來佐證:
1、胡斌在出事現場的照片可見右手臂受傷,而開庭當天的胡斌右手也是有傷痕的。
2、“事后看庭審錄像,一個細節令我特別深刻,胡斌開完庭后,還回頭‘拼命看’他的父母。”
3、“開庭時雙方親屬都在場,都沒有對此提出質疑。”記者詢問,被害人譚卓親屬在事發時見過胡斌嗎?潘波表示,“那你還可以問胡斌的同學或者鄰居,現在網上懷疑胡斌是替身的,都不是認識胡斌的人。”本報記者謝慶裕 實習生劉琦俊
西湖法院發出回應傳真
據新華社杭州7月27日電 杭州市西湖區法院7月27日向記者發來傳真,對近日網上關于“5·7”案被告人胡斌系替身的傳言進行回應,稱“法院確定,出庭受審的就是交通肇事犯罪致譚卓死亡的胡斌本人”。
這份傳真稱,有網民進行人肉搜索,稱替身是一位的哥,名叫“張禮礤”,并上傳了“張禮礤”的照片,更有網民猜想“可能是有三個胡斌”,網民不斷呼吁:“希望法院或者公安局能拿出一些證據來,不要再讓大家猜測。”法院針對這些傳言,向新聞媒體、網民澄清以下事實:
西湖區法院于7月3日在杭州市看守所向被告人胡斌送達起訴書副本時,核對了胡斌的身份。7月15日上午西湖區法院在杭州市看守所辦理了提押手續后,將胡斌押解至該院接受公開審判,被害人譚卓親屬、生前同事,被告人胡斌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等各界人士60余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中,審判長首先核對了被告人胡斌的身份情況,查明系胡斌本人無誤。之后,公訴人、被害人代理人、辯護人、審判長圍繞案件事實,先后對被告人胡斌進行了訊問和發問。在法庭調查階段和最后陳述時,被告人胡斌均流淚表示悔意,對被害人親屬表示歉意,并表示對不起在場的父母。
庭審后,參加旁聽的各界群眾(包括被害人譚卓親屬和被告人胡斌親屬)對被告人胡斌的真實身份均沒有提出異議。西湖區人民檢察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法院案件審理過程進行了法律監督,未發現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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